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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2-03 00:00:00

1、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2、生物科老师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5、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6、2准人要求

7、6实验准备要求

8、8记录要求

9、2实验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组织检查本科室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

10、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11、5实验室生物安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12、1实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13、7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外表面应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实验废弃物产生机构名称、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物别说明等。

14、9严禁将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5、14实验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宜超过7天。

16、处理要求

17、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办公室,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18、2.5 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19、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21、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22、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23、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构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构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24、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务必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25、实验室应持续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务必擦拭、消毒。

26、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27、涉及病原体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实验的生物安全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28、《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xx);

29、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30、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3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3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33、严格禁止用嘴吸痰。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34、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35、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

36、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37、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以及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应在生物安全柜(ⅱ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38、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39、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0、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立刻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构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构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4、每日工作完毕,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水、电、门、窗。

5、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白大衣)。大白衣应定期清洗、更换,清洗时应使用具有杀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应方法。

6、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改变9489-2004)

9、《实验室生物安全》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2、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3、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4、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1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16、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17、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18、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9、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20、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21、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22、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23、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4、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25、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26、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27、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28、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29、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0、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31、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32、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33、要严格执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3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35、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6、资料员对档案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按存档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资料,并分类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37、严格遵守本站《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程序

38、搞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或超迟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进行样品检测;

39、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做到科学、求实、公正、廉洁,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维护用户权益;

40、爱护公共财物,节约试剂、水电,保证室内清洁整齐,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时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

2、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3、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4、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5、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6、职责

7、入机房请在门厅套鞋套或更换机房专用鞋,参观机房应提前提交报机房管理员,安排参观时间。

8、机房内的各种服务器等重要设备,应对其实行口令保护,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系统进行操作。

9、机房设备必须有明确的系统标签并注明责任人;责任人只对自己负责的设备有处理权,无权动用自己负责设备以外的其他机房设备。

10、机房内各种设备、物品应保持原位置、不得随意变更、移动;各种工具、磁带、磁盘、资料用后应归放原位,并保持整齐。

11、发现机房内有任何烟雾或火焰,首先切断局部电源(每个值班人员均应清楚电源开关位置,并确保其通路畅通无阻)。

12、对于火情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警、人员尽快撤离,并立刻启用气体灭火系统。

13、库房、机房内各种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校验一次,防止失灵;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机房人员必须训练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由审批人员指派监护人员。

14、库房、机房人员,每月一次参加车间主任主持的安全生产会议,每年一期参加厂以上主持的安全生产学班。

15、库房、机房为生产的重要环节,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上述地区。

16、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17、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18、通信机房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重要机房、少人无人值守的机房要安装固定灭火装置;

19、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0、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21、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22、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室内、走廊都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3、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24、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2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26、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27、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28、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29、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30、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31、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32、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33、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34、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35、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6、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37、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尘网。

38、领班负责制定辖区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39、机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清洁,有秩序,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设备仪表排列整齐,放置合理,电缆布线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专人保管。

40、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将食物及饮水用具带进机房,不准吃零食,不准在班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生物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2、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3、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4、1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定;负责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的论证及各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置指导、评估和技术咨询;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技术的指导,生物安全重大事项的

5、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6、8实验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

7、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8、2准人要求:

9、7实验清单要求: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工作前应准备实验清单,内容包括实验操作内容、实验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及要求。

10、9消毒要求:实验人员完成实验后,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并对实验室台面及空间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进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详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xx版,确保消毒规范有效。

11、10废弃物处理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废弃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未经消毒灭菌处理的实验废弃物和实验器材、设备严禁带出实验室。

12、17责任追究: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所在责任部门负责人、生物安全监督员的相应责任。

13、18应对实验动物及感染动物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实验室、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部门的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实验活动,严禁从事超范围的动物感染实验活动。

14、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5、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16、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17、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18、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19、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20、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记录者签字确认。

2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24、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2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26、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

27、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资料物到达三分之二前置换。

28、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务必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29、操作感染性物质、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镜、面罩或护目镜。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0、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31、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32、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33、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34、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35、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36、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37、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8、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价。

39、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40、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2、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4、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6、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7、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9、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11、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2、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1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4、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15、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16、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7、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18、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19、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20、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21、接送幼儿老师要认真执行《车上安全制度》;

22、对不遵守制度的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人,要及时提出警示告诫,严重的汇报上级领导,予以相应处理。

23、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24、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

25、学校和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承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并与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做到乘车学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续。

26、学校和幼儿园租用校车时,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好车辆质量关和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关,建立完善的车辆运行情况、安全技术状态、保险情况、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信息等资料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27、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以乘车路线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28、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29、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30、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31、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32、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33、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34、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35、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36、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37、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39、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0、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废旧回收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2、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3、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7、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8、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学校食堂每月检查两次,及时排查相关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10、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1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12、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13、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14、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15、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16、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17、生熟食品隔离。

18、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19、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20、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21、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用具要有标识。

22、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23、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4、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2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2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27、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28、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29、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30、学校校长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1、学校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

32、餐饮用具每班用后应洗净,餐饮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33、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34、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35、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3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3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会同质管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38、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

3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40、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办公室在学年之后装订好文件、通知档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资料存档;其它资料的存档。

2、教导处每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存档;“六认真”检查资料的归档;普九资料的归档;教研活动资料的归档;其它有关资料的归档;

3、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4、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5、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档案管理人员切实做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晒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定期检查防火灭火系统、防盗系统、计算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

8、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9、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10、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11、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纸出售。

1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13、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

14、调查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1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16、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17、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18、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19、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20、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2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2、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23、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4、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25、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26、本标准由学校校长室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27、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单位直接有关系的学年或学期指导性文件。

28、德育材料、各种统计资料、班主任工作手册等。

29、学校教育教学的剪报、简报、录象、录音、图片等。

30、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31、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3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3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35、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6、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37、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l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3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39、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0、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7)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2、1.1六要:

3、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6、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7、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8、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9、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10、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11、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1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13、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14、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1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16、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17、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18、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19、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20、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2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3、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24、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25、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6、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27、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28、2仓库管理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

29、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30、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31、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2、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3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5、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36、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37、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8、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39、在部长领导下,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40、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8)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6、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9、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11、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2、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13、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4、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15、)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16、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7、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18、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负责审批。

19、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0、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罚款50-500元。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3、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4、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5、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26、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7、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28、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29、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30、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3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3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4、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35、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36、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37、2六级以上大风;

3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39、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40、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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