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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2-03 00:00:00

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4、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5、*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6、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7、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8、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9、5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

10、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1、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12、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3、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1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5、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6、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7、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8、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19、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0、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21、2.4防火措施。

22、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3、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5、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26、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7、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28、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29、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0、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31、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出设备或建筑物2米以上,并设阻火器。

32、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应有用隋性气、蒸气等置换的设施。

33、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34、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5、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36、“动火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37、禁止厂区内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39、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教育,讲授粉尘的危害性,氨、一氧化碳、硫化氢及其他经常接触的毒物的理化特性。对人体的危害、中毒的自救、互救方法及其预防中毒措施。

40、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考核。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4、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5、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6、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7、4.1清洗用有机溶剂属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打胶时所用溶剂比较频繁,人员比较多,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8、4.1.4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沙,以防发生火灾。

9、5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10、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11、5.6在遇有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12、6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13、6.3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1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15、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

16、各小组部门防火负责人

17、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19、电源管理:

20、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21、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2、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2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4、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5、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6、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27、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28、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29、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30、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1、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2、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3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3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35、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36、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7、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38、2.5.1.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9、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0、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1、2.6贮运设施

42、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3、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5、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6、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7、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48、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49、严禁迟到或早退。

5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3、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5、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6、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7、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8、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9、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1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11、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12、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3、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15、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6、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7、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18、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19、2.1防爆泄压。

20、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21、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2、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23、2.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2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25、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6、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7、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8、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29、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30、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31、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32、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33、4消防设施。

34、2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35、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能顺利的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36、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7、12生产区域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38、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9、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0、禁止穿带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和危险场所。

41、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及突出屋面的排放管、气框放空管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5欧姆,并应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42、装运液氨前,必须对槽车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以充装。

43、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4、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45、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6、动火的安全规定

47、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49、编制防尘防毒规划,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50、对产生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加强维修。对有粉尘飞扬的设备要做好回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2、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3、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4、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5、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8、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9、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0、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11、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2、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1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14、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15、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16、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7、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18、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9、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2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21、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22、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3、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2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25、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26、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27、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8、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30、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31、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3、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4、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36、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37、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38、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39、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0、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技术档案由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如需使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2、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3、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4、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5、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烟雾报警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交接班时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

6、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7、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8、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9、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0、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11、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12、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3、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4、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5、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16、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17、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

18、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19、所有线材及材料必须经过现场检测后才能入管布线,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隐患的材料绝对不可以勉强使用。

20、工程完成后,售后服务部必须协同工程技术部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交接工作。

21、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22、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23、2 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24、运行维护服务:

25、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26、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27、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28、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29、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内容的实验室,应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和应急突发事件方案,对从事上述实验内容的.人员应在学校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0、3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披长发,围长围巾;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伤的作业,不准戴手套。

31、7一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2、8凡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其中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其它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凡进入容器内工作应办理"入塔、进罐许可证";检修是要办理"检修许可证";登高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其他高危作业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凡在有毒区域内工作,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33、13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刹车有效、钢绳完好,严禁乘人,严禁超载。

34、1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使用低压防爆行灯。

35、20严禁违章搭棚,因生产需要在生产区内搭棚,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36、23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门或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所占路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

37、咨询服务:

38、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39、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40、2安全管理员及档案管理员应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2、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3、不上网吧、不逃夜。

4、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5、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6、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7、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8、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9、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10、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11、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2、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3、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14、学生进出宿舍必须佩戴标志牌,接受门卫的检查,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15、学生按指定宿舍、床位就宿,未经学生处允许,不得随便调换和合铺。

16、学生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不得翻越宿舍围墙和铁门,严禁翻越宿舍阳台。

17、各住户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18、各住户保持门前清洁,不乱扔杂物,楼道内只准放一个内有垃圾袋的垃圾纸篓或小垃圾箱,垃圾袋装满后自觉丢在楼外的垃圾车内。

19、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

20、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1、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2、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3、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会客须经舍务人员同意并登记;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24、学生宿舍禁止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25、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26、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27、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28、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29、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30、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31、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3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34、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35、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6、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37、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38、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9、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40、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2、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机关处理。

3、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4、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5、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6、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7、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8、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9、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10、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1、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2、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13、在上下班时间严格监督和控制员工携带公司内部物品出厂(严防员工偷盗公司物品)。

14、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并做好登记报告上级,若发现本厂防范不足或本厂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

15、负责每天员工打卡的监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时保安应提前调好考勤打卡机,防止员工代人打卡、乱调机打卡、错位打卡等现象的发生。

1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17、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18、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9、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2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23、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24、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25、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26、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27、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28、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29、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

30、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31、23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32、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33、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34、33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35、1用车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36、3.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7、5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调度部及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主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38、7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9、1公司用车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40、2对在检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查处。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7)

——幼儿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在车辆发出劫警报告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问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2、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4、驾驶员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7、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工作,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8、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9、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10、使用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

11、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师生接送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和上级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会议有具体详实的文字记录。

12、学校应设有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安全稳靠的校车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校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3、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14、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5、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16、校车司机与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17、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18、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19、随车教师在宝宝入园上车时要对宝宝进行晨检,发现状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宜上车的宝宝应要求家长带回。在跟车结束时,随车教师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或物品被遗留在车上。

20、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21、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2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校车车主、司乘人员、班主任、管理老师、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2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资料,管理老师每天监督并指导跟车人员认真填写有关跟车表册。

24、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5、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26、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27、建立教师跟车管理制度。派专人每日跟车,负责清点乘车人数、维护乘车秩序与安全。制止超员、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28、定期对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29、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30、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3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32、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33、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34、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35、接送幼儿老师要认真执行《车上安全制度》;

36、幼儿要在老师保护下上、下车;

37、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

38、幼儿不得站在车座位上,避免车辆摇晃时摔下去;

39、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40、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8)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食堂和操作间必须有易于清洗、消毒的条件和不易传染疾病的设施,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封闭柜厨;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作到生数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的违禁品;

3、工地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时,必须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落实消毒、隔离、应急接种疫苗等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4、食堂必须制定有关卫生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5、生、熟食物必须分开存放,严禁购买腐烂变味食品、携带农药、杀虫剂进入食堂,防止中毒。

6、饭、菜煮熟后要加罩盖好,要定期消除蟑螂、苍蝇和灭鼠工作,防止疫病发生。

7、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灶间和食品加工间。

8、食堂下班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开关,切断电源;保安要巡查食堂各个部位,检查安全和消防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理。

9、每天进行卫生清洁,每周大搞卫生一次,饭堂内不许到处乱堆杂物,饭堂的潲水和垃圾要当天清理。

10、学校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周围环境要经常打扫清洁,沟道要经常冲洗干净,不得有剩饭、剩菜和污泥,防蚊蝇孳生。购回的蔬菜不允许摆放在地上,也不允许混装,要按要求用菜架分类摆放并且防蝇防尘防变质。

11、严格食堂食品加工管理,禁止加工出售菌类、四季豆类、发芽的马铃薯和冷荤凉菜等卫生安全隐患大的食品;禁止出售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禁止出售隔夜的饭菜。

12、学校食堂加工出售的饭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做到每天“三检查、三登记”,即早、中、晚餐前检查人员分别进行检查和登记。主要检查加工出售的饭菜是否有异味,是否出售隔夜饭菜,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饭菜,坚决作废处理。

13、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14、学生餐厅及加工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

15、每项食品的存放应离地12公分,离墙8公分,并做到不混放,地面、墙面保持干净。

16、做好防火防盗,建立每日、每周、每月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与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消除隐患。

17、分组就坐,同时就餐

18、学生的伙食花样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19、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0、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确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21、搞好操作间的安全卫生,冷荤配餐用工具必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22、如发现有就餐者出现腹痛、腹泄、呕吐、头疼、头晕等食物中毒症状者,应立即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并将中毒者送医院就医。

23、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24、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2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26、食堂主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这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搞好学校食堂重要性的认识。

27、加强对外来用工的管理,外来用工必须有人担保并将合法身份证明、证件交总务处审查,并备案。私自使用临工,责任人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8、各承包人员应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并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及时添置。食堂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门窗随时关锁,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29、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0、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32、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33、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34、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35、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36、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37、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8、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39、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0、食堂煤气、油气开关必须是有专人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6、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9、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11、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2、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13、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4、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15、)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16、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7、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18、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负责审批。

19、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0、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罚款50-500元。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3、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4、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5、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26、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7、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28、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29、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30、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3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3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4、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35、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36、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37、2六级以上大风;

3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39、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40、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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