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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2-03 00:00:00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4、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5、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6、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7、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8、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9、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10、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11、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14、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5、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16、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17、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18、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19、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20、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21、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22、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24、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25、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26、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27、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8、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2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30、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1、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32、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33、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4、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5、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6、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37、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38、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39、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40、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2、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4、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5、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7、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8、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9、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10、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须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证明,如税务发票、收据、商品信誉卡、出货单据、购销合同等。依据发票或收据等记入食品进(销)货台帐。以上材料规范存入“一户多档“档案内。

11、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1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4、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5、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16、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17、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18、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免费学习网吐痰;经营场所每一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持续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19、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持续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20、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21、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22、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23、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4、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5、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26、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27、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28、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2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30、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32、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销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4、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35、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36、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及专利等证明;

37、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38、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单独存放,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立即通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9、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0、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41、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2、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4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4、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45、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6、对无合法来源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有效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

48、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9、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0、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51、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52、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53、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54、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5、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5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57、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58、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59、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60、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并落实从业人员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6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62、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6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6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6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7、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68、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9、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有效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

70、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71、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73、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74、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

75、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76、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77、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78、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79、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0、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81、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

82、检查材料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83、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84、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85、安全门口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疏散的遮挡物。

86、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修理,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私拉临时线。

87、为职工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作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88、如发现在工作中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罚款100元;

89、网吧负责人因对安全不负责,造成事故隐患的一经发现对负责人扣发200元工资。

90、偷盗经营场所物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91、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9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93、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是继续培训,二是离开工作岗位。

94、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出改进意见。

95、负责本部门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订控制措施。

96、熟练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保养、检查,及时填写灭火器的检查卡。

97、必须通过专门培训和参加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考核,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保证按期复审。

98、对管辖区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认真做好巡回检查和消除隐患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清楚地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

99、所使用绝缘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粘贴检验合格标签。

10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2、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3、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4、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储藏食品应隔墙离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仓库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库内无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虫,不存放过期、变质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食品储存过程中采取保质措施,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7、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8、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9、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0、对经检查、检测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采取拒绝上市、撤下柜台、强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上市。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查验,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发现有可能或已确认为不合格的食品,主动采取中止进货、停止销售、召回、退货、就地封存等适当措施,并将退市食品、退市情况报管辖地工商所处理和备案;

11、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12、凡上市的散(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14、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15、为保证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6、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17、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18、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19、仓库要定期打扫。

20、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1、食品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2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3、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4、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25、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26、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27、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28、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30、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1、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32、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3、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34、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35、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6、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7、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38、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39、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40、如发现在工作中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罚款100元;

41、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2、企业全体职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与15学时。

43、各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依照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44、网吧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他人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当事故发生时2小时之内必须报告给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实行应急救援,同时必须报告给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45、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法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推脱,在事故未处理之前,应积极协调配合调查组工作,弄清事故的真象。

46、网吧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保障金;为防止突然事故的发生,网吧自身应建立累计储备安全生产保障金。

47、保障金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理赔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按规定理赔。

48、搞好门前三包管理,维护好门前的秩序,保持室内外整洁。

49、认真执行HSE作业指导书,熟知本岗位风险、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和防范措施。

50、电工作业现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入内,对非电气人员从事电气工作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2、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3、学校食堂、门市部采购、销售劣质食品坑害师生的一次扣除押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机关处理。

4、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5、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6、严格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7、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8、在食品加工时发现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9、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10、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11、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新鲜卫生,如验收发现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要求或不合格的',一律拒之门外。

12、包装定型食品,验收时要看清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拒绝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

13、建立生猪类、豆制品类、蔬菜类的验收登记台帐制度,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

14、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义叉感染。

15、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16、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1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18、留样食品必须作好记录。

19、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20、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21、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22、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2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24、采购食品要认真严格地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采购无食品标识、标识不清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食品。

25、所购食品执行入库交接验收登记制度,登记后由采购员和管库员双方签字确认。

26、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消毒药品及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同库存放。

27、设置退货位,对拟退食品应及时处理。

28、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9、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30、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31、加工带馅食品时,未用完的馅料应冷藏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内使用。

32、各种设备用具用后应保持清洁,加盖清洁的防尘布罩。

33、应保持操作间卫生清洁。

34、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35、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6、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37、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38、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9、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0、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食品生产企业车间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2、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3、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4、3 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5、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6、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7、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8、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9、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

10、2.4 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

11、3 操作人员职责

12、生产作业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质量隐患。

13、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闭通道门窗。

14、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15、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16、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1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甚至提请主管领导解除合同。

18、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19、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20、严格按照图纸作业,每班生产的第一件产品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产品100%自检,以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21、设备只能本工序的员工进行操作,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如因此而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将双倍考核,造成的设备部件损坏,将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2、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3、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24、员工上班应着装统一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短裤进入车间。

25、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坐工作台面,姿势正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班长、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或接受不良品工件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要求作业。

2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图纸,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7、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8、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29、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30、“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31、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公司必须将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结合起来,让员工有归宿感和凝集力,使员工自主自觉地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32、配合客户,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结合本部的生产实力,具体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工作。

33、车间管理人员对一线生产员工缝制辅导到位,要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巡检和半成品抽检。

34、车间管理人督促每位员工养*离机关的习惯,并提醒有关人员定期安检。

35、生产管理人员协调各工种的生产分配恰到好处。根据有关人员的缝制技术,结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36、操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纠纷,经理和生产管理人员务必恰当的处理好内部的人际关系。杜绝在生产现场与其发生冲突,造成负面影响。

37、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8、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39、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40、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地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41、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42、加强内部沟通,倡导以“真诚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理念。车间管理团队作为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桥梁,应准确把公司的管理意图传达到车间的每一个员工,真正落实到车间的日常生产工作中去。同时,通过深入生产现场、保持与员工的沟通交流、鼓励员工根据工作中的细致观察和思考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方式,把员工的建议和需求信息收集起来,并及时采取措施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现在,新区车间管理团队坚持每天召开车间生产例会,把上个工作日的工作进行总结,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把当天的工作安排进行部署,借此机会管理团队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做到每个人都心中有数。通过从管理团队自身做起,加强沟通交流,搞好团结协作,逐步在全车间形成一种“人人都把事情做好,我为他人创造条件”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激发出了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43、未到下班时间,不允许在门口聚集,否则主管登记每次扣款10元;

44、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厂区;

45、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46、处罚:

47、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或工作台上。

48、车间员工与组长、机长、品管应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49、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机长请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

50、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51、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2、上班开始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提出离开工作岗位,其余时间如遇私事离岗者须事先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以上情况每3次作旷工一天处理。

53、禁止在车间内大声喧哗、聊天、嬉戏打闹、打架斗殴;不得在产品、工具、物料上坐、躺、踩踏。

54、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请假程序逐级向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55、员工不得在其上级管理人员不知情下,擅自跨部门进行报告,如有发现立即开除。

56、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57、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领导安排或工作分配。

58、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59、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60、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施工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2、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3、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7、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改装。

8、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10、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1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12、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1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1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17、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1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疫病防控、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19、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20、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1、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22、牧场内消毒车辆保证随时使用,不得出现消毒设施设备故障不能使用现象。

23、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5、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7、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28、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9、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30、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31、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2、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4、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35、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36、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7、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8、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39、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4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41、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43、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44、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4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6、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47、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8、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并拨打事故处理专用电话。

49、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50、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5、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6、3标签标识

7、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8、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9、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10、产品投料记录

11、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12、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3、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14、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15、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16、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17、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18、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9、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1、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2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23、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4、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25、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26、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27、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8、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9、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0、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31、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32、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3、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3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5、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6、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37、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3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39、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40、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41、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2、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3、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44、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45、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6、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47、经营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货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48、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49、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5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销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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