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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日期:2022-12-02 00:00:00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2、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

3、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4、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自动放弃。

5、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6、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7、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8、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9、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

10、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11、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主任)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12、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13、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脱岗者,停课1学时按旷工1天计算。

14、连续旷工在6—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11—20天的教职工扣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5、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16、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17、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18、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19、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含多胎生育或无证生育)。

20、不允许超计划生育,如有违者,除按计划生育法规处理外,学校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21、禁止自行调课,教师需要调课必须经过教导处,否则,对调课双方按每节50元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22、教职工连续旷工在5日以上15日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在10日以上30日以内的,其余人员连续旷工5日以上10日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在10日以上20日以内的,除书面检讨外,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3、对以请病事假为名,在外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活动,一经发现,停发其工资,符合辞退解聘条件的,予以辞退解聘。

24、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25、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请假制度的规定。

26、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

27、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

28、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29、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30、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3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4)、当年产假90天的。

32、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33、值周领导考核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的到位情况,教务处负责考核上课情况。

34、事假每天扣奖励性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效”)5元,超过两天(不含)超过部分每天扣减绩效20元;每期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发绩效,二至三天每天扣绩效5元,超过三天(不含)超过部分每天扣减绩效10元。病、事假均不计发课时绩效。

35、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已婚妇女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爱婴医院证明),增加产假30天。产假视为出勤。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而怀孕生育或流产的女教职工,不享受此项待遇。

36、病假

37、婚假、丧假、

38、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39、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将《请假单》及时交到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0、批准假期权限:

41、上班时间已到而无故未到岗(10分钟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校(10分钟内)即为早退;在上班时间内未请假而中途离校(10分钟内)即为中离。

42、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年级组汇总后(含出勤统计、请假条及相关证明)报教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分别报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查后(凡不符合请假程序、手续不完整的一律无效视为旷工,并对批假者进行批评)送财务室一份,并张榜公示。

4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4、假满回酒店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45、本酒店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46、酒店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的危险导致伤病不能工作者,按医疗期规定以公假论,公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47、酒店员工依本制度所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可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直至辞退。

48、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49、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5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公司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病假

4、婚假

5、年休假

6、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7、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8、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9、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10、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11、婚假:

1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13、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佳和物业办公室

14、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之后补办手续。

15、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16、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17、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18、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19、请假天数超过5天(不含)的,其工资顺延一个月发放。

20、在请假期限内提前回到岗位者,应在当天办理销假手续。

21、无正当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岗位上班着,部门主管应及时将相关人员名单上报厂办或人事行政部,对部门主管蓄意隐瞒的,按《员工手册》第八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给主管记过处分。

22、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经常请假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23、请假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4、休假天数:

25、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6、、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7、、事假

28、、婚嫁

29、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0、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1、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2、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33、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34、请事假超过30天,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院长审批。

35、请病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6、病假或因工致残导致休假,连续累计2个月以上或1年内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且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市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并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缴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应办理退休手续。确实因病不能恢复工作,经市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可继续休病假。从鉴定之日起,满1年再进行鉴定,仍不能恢复工作的应办理离岗手续。

37、孕期不满4个月流产者,可以根据医疗单位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孕期在4个月

38、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39、按照《*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教职工应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包括出国、出境探亲),探亲假期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40、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41、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假期为45天。

42、女教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产假期限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43、教职工探望父母或配偶,均以他们的定居地(户口所在地)为准。

44、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45、休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尚未批准前而不到岗工作者,自批准的假期期满至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6、在申请办理调动、进修及出国手续期间,未经批准借故不上班的,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7、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8、、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9、、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0句菁华

1、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2、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3、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4、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5、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7、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8、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9、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10、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1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1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xx]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13、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14、教师因婚丧嫁娶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请假的,教师履行正式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其他教师顶课,费用由学校支付。

15、教师请病假的,一周以内自己负责调课,事后自己再要课补课;如让教务处安排调课,按照第二条支付相关费用。教师请病假一周以上,且确实因病不能上班的,按照上级相关请假规定,履行正式请假手续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安排教师先行顶课。请假教师在请假结束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把相关手续(诊断证明、入院手续、病例、医药条等)交给教务处查验。如情况属实,教务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顶课教师,请假教师不再支付费用。若请假教师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个人事假处理,即按照每节课20元的标准自己支付代课费,若不支付,将在学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教师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

16、无论教师之间的调课还是经教务处安排的顶课,都要保证教室里有教师上课,授课教师必须认真上课,有授课内容,并完成课时工作任务。若教师之间因调课造成空堂的,依据实际课程表上人员处理,扣除绩效100元;经教务处安排的顶课,顶课教师造成空堂的,不支付代课费,并通报批评,今后不再安排该教师顶课。

17、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18、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19、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20、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21、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22、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2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实为旷工: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④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⑤以欺骗手段请假、事假者。

24、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5、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26、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27、所有的请假手续,各办公室主任、处室、校长室均作出记录,并按周报至教务处存档,各办公室主任,处室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出勤统计工作。

28、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

29、出勤要求

30、病假

31、婚假、丧假、

32、校长*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33、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3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35、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36、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3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给假1—3天,赴外地奔丧,酌情给路程假,因故延长必须请事假。

38、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3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影响正常工作的均以旷工论处。

40、校长、*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县教育局请假。

41、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42、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43、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44、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4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46、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47、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48、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4、 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49、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50、旷课一节按每节30元在当月全勤奖中扣除。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50句菁华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婚龄合法,则享有3天婚假。

3、凡未履行休假、续假报批手续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4、在试用、见习和熟练期间的病休人员待遇,分别按试用、见习和熟练期的工资为基数,计发其病假工资。

5、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持医疗机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其中,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提高10%工资标准。

7、员工需提供相关工伤证明及医疗证明。

8、请假以小时为岗位,最低请假时间为1小时。员工请假(事假或病假)由员工事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3天(含)以内的由其直接主管批准;3-7天(含)的经直接主管、部门第一主管签字同意;7天以上的,直接主管、部门第一主管签字同意后,报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批准后,需要进行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不可根据公司所给假期再自行延假。如超过公司规定假期未经过批准擅自不到班一律算旷工,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其主管告之财务停发工资;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含)之内的由本部门主管核签,3-7天(含)的由部门主管确认并交副总核签,7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确认交副总审核并交总经理核签。

9、准假4天: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

10、准假5天: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尔自治区。

11、固定工资员工婚、丧、娩、工伤、病假假期内的薪资按有关规定支付;请足假期但未休满的,其未休天数不另发薪资。住院病假七天以上一个月以下的,按保障工资80%发放;住院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按保障工资60%发放,住院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按保障工资30%发放。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保障工资发放。

12、婚假销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结婚证》。

13、路程假销假时,必须提供有效车票、机票等票据。

14、倒班员工必须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谢绝口讯、电话等形式请假。主管要核实情况,不得有假就准。请假一个班由班组长、车间主管同时批准方可有效;

15、倒班员工每请假一个班先交150元现金给车间主管或班组长,再办理请假手续。对节假日或农忙季节请假每请假一个班交200元。连续请假三天内(含三天),扣款归车间分配,车间给该员工考勤划出勤,不影响请假人的年终奖发放和分配;

16、请假审批注意事项:员工请假,如部门分白晚班,则请假应呈请当班管理人员进行审批,不得跨班申请或审批。否则视为无效。

17、、请假获准并经正常审批后,当事人须到人事行政部备案,人事行政部将“附表”交还给当事人,请假申请人方可离职。否则请假申请表不予生效,请假申请人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

18、洪智生产部所有每月考勤表须由全体被考勤人员签字后上报生产部存档,生产部复印一份交办公室存档。

19、、调休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

20、中层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

21、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22、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21.75×事假天数。

23、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工作日数÷365天×12天

24、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均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剩余年假天数

25、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6、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7、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28、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29、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0、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32、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33、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34、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局长同意,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35、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

36、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7、婚假

38、产假

39、丧假

40、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41、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42、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43、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于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能休假者,亦按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44、旷工达3天以上者。

45、不允许超计划生育,如有违者,除按计划生育法规处理外,学校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46、教职工亲生儿女婚嫁,给予3个工作日假期,家居农村的增至5天。

47、教职工请探亲假、产假、病假、晚婚假和10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备案;

48、禁止擅自离岗,按耽误课时每课时100元标准扣除绩效工资,任课教师本人承担安全责任。

49、旷工期间,学校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和相应绩效工资,并承担旷工期间发生的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责任。

50、对以请病事假为名,在外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活动,一经发现,停发其工资,符合辞退解聘条件的,予以辞退解聘。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3、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4、2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标准薪资;

5、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6、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7、3.1.5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8、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9、3.4.2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10、3.5.1 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11、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12、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13、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14、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15、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16、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17、婚假:

18、旷工认定:

19、假期计算:

20、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1、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2、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

23、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24、基层员工、班组长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主管审核,厂长/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厂长/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

25、公司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在部门/厂,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6、请假天数超过5天(不含)的,其工资顺延一个月发放。

27、所有请假手续原则上均由本人亲自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得电话请假、他人代假。

28、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经常请假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29、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30、、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31、、病假

32、、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33、、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4、1婚假

35、3病假

36、4事假

37、员工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公司支付其疾病救济费。病假期工资根据员工

38、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9、教职工要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因病、事、婚、丧、产、育、探亲、进修、培训、实践锻炼、借调等需请假的,应事先填写《XX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40、严禁弄虚作假、隐报瞒报。考勤不实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41、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需事先履行事假手续。

42、请事假5天以上,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3、院内病休证明:由学院卫生科医生出具诊断证明书(包括:①主要病情及诊断结论;②建议休息天数,下同)。

44、病假2个月以内的为短期病休,2个月以上的为长期病休。

45、请病假3天(含3天)以下,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6、婚假假期

47、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48、按照《*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教职工应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包括出国、出境探亲),探亲假期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49、女教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产假期限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50、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按人调发[19xx]18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

51、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52、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53、年休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4、、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7、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58、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59、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60、如请假期到期还需继续休息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办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事业单位职工请假规定制度 50句菁华

1、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公休假待遇的机关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公休假冲抵。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3、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4、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5、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病退手续。

6、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休病假,可延长见习期。

7、凡未履行休假、续假报批手续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8、在试用、见习和熟练期间的病休人员待遇,分别按试用、见习和熟练期的工资为基数,计发其病假工资。

9、实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10、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11、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12、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13、所有请假、调休,均需事先在OA上进行申请及审批,操作方法具体见《请假流程图》;

14、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15、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16、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17、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8、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19、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20、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21、哺乳时间规定

22、教学人员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内,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内,发出勤良好奖100元,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23、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24、如上班前遇紧急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根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25、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26、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7、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28、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29、3.1.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0、3.5.2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1、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2、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33、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3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35、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36、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37、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建立。

38、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39、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40、事假应事前半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的,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1、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按以下条款之一处理; ① 按旷工处理;②调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岗培训(其间工资按待岗员工工资待遇发放)。

4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43、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44、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

45、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46、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47、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48、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49、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50、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车间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新入职人员按人事部安排的岗位上岗,未经部门主管申请调动及人事部批审,不得随意调岗。

2、不得随便在车间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3、每时维护7S管理,做好7S检查工作。

4、每道工序必须自检并接受IPQC检查、监督。当加工工序完成后进入组立时,必须经QC确认。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工作时间内,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可随便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8、“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工作积极性等等。

9、“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10、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12、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13、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1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5、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1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17、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18、改善员工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

19、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2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21、在厂区未按规定穿制服、工作鞋或穿拖鞋工作者;

22、工作期间聊天耽误工作者;

23、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24、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一次罚款5元。

25、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26、填写记录应真实、清晰、字体工整,不允许虚报,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7、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28、新款上线前,现场管理员制作产前样、对一线生产员工缝制技术辅导到位,要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巡检和半成品抽检。

29、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扣发工资,立即开除。情节严重报有关机关处理。

30、督促各组员工每天上、下班清理机器,检查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通知机修进行维修,确保机器运作正常。

31、严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种进入生产车间,车间内杜绝吸烟。

32、车间主任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关人员检查车间每个角落,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33、每天下班前处理好当天的日常事务。

34、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员工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公司更好的服务。

35、调动车间生产员工的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产工作气氛,使生产员工士气高涨。

36、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37、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8、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科。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39、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40、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41、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可给丧假三天,旁亲一天,不扣工资。

42、旷课1节扣5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会议作旷课处理(不足1节按1节课计算),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会议、活动,每次扣10元。

43、全期无病、事假、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教学人员发全勤奖200元,其他员工100元。

44、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45、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主要考核依据。

46、员工考勤是公司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47、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48、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按旷工处理。

49、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

50、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期间应与加班时间相等,调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当月不调休者,以后不得在调休;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40句菁华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3、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5、病假在7天内(含7天)的,由所在单位审批;病假在1个月内(含1个月)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批;病假在1个月以上的,本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后,报县教育局签署意见,最后报人事局审批。

6、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休病假,可延长见习期。

7、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8、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9、向校办提交证明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

10、经校办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

1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整日假,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活动,由召集人审批。

12、公务假

13、福利假

14、事假

15、丧假

16、产假

17、陪产假:男方,晚育7天+独生子女证8天。

18、哺乳假:⑴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⑵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

19、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20、所有请假、调休,均需事先在OA上进行申请及审批,操作方法具体见《请假流程图》;

2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3、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4、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25、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26、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27、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8、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29、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0、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31、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3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3、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3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35、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

36、婚假。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

37、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38、旷工1天扣100元,并扣发期末出勤奖励工资,并给予校内警告处分,3天以上学校解聘。

39、教学人员病假(凭病假条)每天扣2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看病不扣工资)5天以上不享受服务工资(不含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不享受结构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及本月学校规定的全部福利,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70%,一个月至三个月队不享受浮动工资及全部福利外,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的50%三个月以上,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及福利均不享受,以上情况均不得参加学校评优及续聘。其他员工病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40、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8)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2、、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3、、事假

4、、丧假

5、、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6、若因急病需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相关证明原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7、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期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工龄设置:

8、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致伤者均不能按照病假处理。

9、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10、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11、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3、有薪事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每满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过7天(含7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1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6、、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7、、自残或者自杀的。

18、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19、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0、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21、工伤假

22、年休假

2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24、5农忙假

25、6产假和喜假

26、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27、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8、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29、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30、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31、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32、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33、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34、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35、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副总经理,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36、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37、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8、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x天。

39、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40、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9)

——国家规定的员工请假最新制度 40句菁华

1、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20天;两年探亲一次的,可给假45天。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探亲假一次20天。

3、职工夫妻离异或配偶死亡,未再婚,且父母-子女在外地的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20天。

4、教职工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内一次性使用。

5、育龄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根据工作需要情况,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照顾孩子,至孩子满6个月。?

6、符合离休条件的职工,病假期间发全工资。

7、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到国外进修和做访问学者的配偶;或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已在国外定居或长期居住的非直系亲属,在工作允许的前题下,学院最多给予三个月假期(按事假处理),假期必须占用学院寒暑假。

8、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9、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10、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11、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12、旷工1天扣100元,并扣发期末出勤奖励工资,并给予校内警告处分,3天以上学校解聘。

13、全期无病、事假、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教学人员发全勤奖200元,其他员工100元。

14、事假每天扣3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事假不扣),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服务工资(不含3天)。事假一个月以上自行解聘。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15、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16、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7、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8、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19、备案制度

20、公事休假

21、哺乳时间规定

22、公司各种假别的工资、补贴标准:

23、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4、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2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26、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27、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8、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科。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29、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补充。

30、3.1.5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1、3.2.3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2、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3婚假含节假日。

34、3.4.2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5、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36、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37、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38、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39、3 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0、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请假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0)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3、事假

4、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5、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每月可有三次临时离园时间,临时离园必须向副园长说明理由,同意后进行登记。离园累计时间超过0.5小时以上,不享受月全勤奖。

8、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9、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10、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11、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12、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3、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14、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15、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16、一次请假七天以上者经校长批准;

17、凡查课(含自习)无故旷课每人每次扣30元,并在年终考核结果中扣5分。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0元。

18、事假、病假。工作日以内请事假或病假,按实际发生量结合绩效工资核算;教师采取骗假的手段或频繁请事假,群众反映强烈,视为教学事故,除了按制度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外,还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19、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0、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满1天扣2分,请事假累计半天扣1分。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3分。(教师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累计超过3天的按旷工计算。

21、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2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3、教职工因故须离岗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4、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或虽经请假尚未批准及逾期不归未经续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25、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26、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7、上班期间任何人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8、婚假、产假及其他法定假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9、出满勤者期末发满勤奖,缺勤按规定扣除考勤奖,学期结束兑现,并将出勤情况记入教师档案。

30、本制度全体教职工要自觉严格遵守,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1、迟到时间规定为30分钟之内,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计算,超过两节按半天计算。

32、中途请假外出,30分钟之内按迟到一次考勤,超过30分钟按课时考勤,超过一节课按两节课计算,超过两节课,按半天计算。

33、有课请假,且不能于当天补回课时的,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每少上一节课扣3元,每代上一节课加3元。

34、教师在见习期内,如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旷工,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期间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

35、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36、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37、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38、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39、不向领导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超过两节课的,即为旷工半天。

40、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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